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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新规频加码 灯具出口须加大管控
2015-01-05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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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近年来我国灯具产业蓬勃发展,生产规模迅速扩大,成为与家电并驾齐驱的重点出口产品。LED电光源作为灯具的领跑者强势崛起,同时也成为各国技术法规和标准的“靶心”。

  LED照明产业的各项新规伴随着壁垒效应席卷而来,成为隐蔽性较强的风险因素,近期值得关注的法规动向包括:

  一是能源测试方法持续加严。美国能源部提出发光二极管(LED)灯泡的新能源测试程序。该标准明确了测量流明输出、输入功率和相对光谱分布的方法,以确定相关色温,包括了光通量、输入功率、相关色彩、温度、额定寿命等方面的检测。

  二是认证程序更加严苛。我国国家认监委发布2014年第23号公告,对原有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调整修订,LED电源等产品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被纳入强制性CCC认证范围。此外,智利发布通报,拟规定电压不超过250伏,串联或并联的白炽灯串、LED灯串的认证程序和安全要求,以及灯串产品的检验项目、依据标准及相应的缺陷分类,并定义不同认证体系下对样品数量的选择及判定是否合格的依据。

  三是强制检验门槛提升。台湾地区已于2014年7月起实施LED灯泡强制检验,测试项目包含安全、性能及电磁干扰,未经检验即上市销售且经查证属实者,将被处以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被欧盟“挡在门外”的也大多是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LVD)、欧盟标准EN60598和欧盟标准EN14059的产品。其中触电风险首当其冲,“意外不断”重点归于如下因素:一是设计缺陷,易接触到带电部件或高压部件;二是绝缘不足,主线路和次级线路间的爬电距离、电气间隙不足,两者易碰撞,产品导电部件和金属导体间的绝缘不足;三是未配备能提供输出安全低电压的变压器。其他召回原因包括存在与人体可接触的零部件、产品使用说明不正确和相关产品标示或规格混乱等。

  伴随着LED照明产业的升级换代,受国内外法规制约的形势也日益加重,能效指标和生态设计日渐成为“主调”。在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后,技术壁垒对产业格局的重塑提出新要求,灯具产业要想带来更多的加分效果,还需在三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加强产品检测把关能力。针对质控薄弱点完善自检自控能力,强化标准符合性审查,严格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型式试验;在质量管理上把好原材料关、生产安全关和出口检测关,采用符合能源利用要求的节能环保型原材料和零部件。

  二是完善技术支撑体系。以加强产品自主创新为主线,着力突破制约灯具发展关键制造技术,通过提升生产装备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品牌认可度,并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

  三是高度关注预警信息。参照通报召回涉及的敏感焦点问题、高风险质量安全项目加以整改,在厘清自身须掌握的具体产品要求及应对方案上下功夫,促进产品出口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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