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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緬因州對玩具、兒童護理品和餐具產品實施雙酚A含量報
2011-03-03
来源:德科创艺
浏览:1526次
來源:香港貿發局
  
  緬因州最近通過一項法律,針對某些產品,如果其中含有有意添加的雙酚A(BPA),則生產商應提交相關報告。

  挑戰:

  緬因州環境保護部要求,到2011年6月8日為止,玩具、兒童護理品和餐具的生產商對有意添加雙酚A的相關產品提交報告。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 生產商的名稱和地址;
  • 對含有雙酚A的產品進行描述;
  • 產品在緬因州或全美銷售或分銷的數量;
  • 每件產品中雙酚A的含量;
  • 產品中雙酚A的作用;以及
  • 生產商認為與化學品報告相關的其它信息。

  備注:

  “玩具”指供12歲或以下兒童玩耍時使用的消費品,但不包括頭盔、面具、護目鏡,或其它用於保護配戴者在運動和娛樂活動中身體免受傷害的個人防護用品。

  “兒童護理品”指供促進3歲或以下兒童睡眠或餵食,或輔助3歲或以下兒童吮吸或出牙的消費品。

  “餐具”指餐桌上或進餐時可重複使用或一次性的盤子、器皿或其它物品,包括但不限於盤子、碗、水杯/玻璃杯、勺子、刀和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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