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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召回现象折射出口企业几大问题
2010-07-22
来源:网络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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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文摘
  近年来,我国玩具产量不断增加,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已成为世界玩具生产制造中心。但与此同时,我国出口玩具产品屡遭欧美等国家和地区通报召回,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据了解,在“欧盟非食品类商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发布的2009年风险通报中,我国玩具产品被通报393项,占我国被通报产品的39.54%;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通报召回我国不合格产品213次,其中玩具被召回31次。被通报召回的玩具主要问题是,产品设计结构不符合国外标准、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产品材质存在安全隐患等。

  我国出口玩具在欧美屡遭通报召回的主要原因:一是欧美玩具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提高,新法规、新标准层出不穷,均对我国玩具出口产生不同程度影响,很多出口企业对这些新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不熟悉、不了解;二是一些企业未能将欧美对玩具的相关要求与企业自检自控能力有机结合起来,如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工艺及首件鉴定等尚不能满足不同国家对玩具的相关要求;三是国际市场需求萎缩,欧美等越来越多地采用通报召回的形式,以保护本国玩具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

  欧美是我国玩具出口的重要市场,产品屡遭通报召回,不仅给我出口企业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更影响我国出口产品的对外声誉。为积极预防我国出口玩具产品被国外通报召回,淄博检验检疫局在全面加强技术帮扶、严把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关的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和企业:

  一是检验检疫、商务、海关等涉外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应建立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联合应对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欧盟REACH法规、《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美国玩具安全认证程序》等国外新法规标准的搜集、宣传和应用力度,确保我国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相关要求。

  二是检验检疫部门应帮助玩具出口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对多次被通报的企业采取分类管理降级和特别监管措施,从管理制度、设计风险评估、标准理解、检验检测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帮助被通报企业消除产品质量缺陷;建立健全质量监管长效机制,适时调整对企业的监管措施,提高检验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玩具出口企业应强化标准法规意识,通过多种途径及时获取进口国法规、标准和当地市场最新动态及消费者需求信息;不断提高自我把关水平,严格按体系要求控制设计、生产、检测全过程,重点对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防止安全、化学等指标出现不合格;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打造自主品牌,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大力开拓东盟、拉美、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逐步建立出口市场多元化格局,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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